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经开区、高新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》(皖政办秘﹝2021﹞110号)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,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样本代表性和调查数据质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目标
为住户类调查抽选出代表性好,能够稳定使用5年,最大程度兼顾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各层级数据需求的样本,为后期住户类调查打好基础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,2022年11月前完成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。
二、工作内容
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涉及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、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、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调查、农民工监测调查、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等住户类调查项目;范围是承担上述调查的所有县区,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以下简称高新区)和经济技术开发区(以下简称经开区);轮换对象是所有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,既包括分省住户调查样本,也包括分市县住户调查扩充样本。
为提高住户调查样本分布的合理性和样本结构的稳定性,更好压实调查责任,促进我市住户调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,决定高新区、经开区作为两项收入新增发布单位,参加此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,于2023年正式启用新样本开展调查,独立发布数据,并作为目标考核指标。
三、组织实施
国家统计局淮南调查队牵头负责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;各县区统计调查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抽样框信息核实、调查小区落实、住宅名录表编制、摸底调查、住户样本抽选和落实等现场抽样工作。被抽中调查小区所在乡镇(街道)、村居(社区)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,积极配合县区统计调查机构做好样本框核实、摸底调查、辅助调查员选配、开户试记账等工作。
四、经费保障
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采取分级负担原则,各县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基于样本量和各环节工作量,参照当地收入水平、物价水平等因素,统筹安排好调查户记账补贴、电子记账流量补贴、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、开户和访户调查宣传品、宣传动员、业务培训、调查设备购置等支出项目的工作经费保障。各县区要同步做好人员调配,可通过配置公益性岗位、社会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实调查力量,确保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大样本轮换工作中,保障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工作统筹。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是服务2023—2027年民生保障领域各项统计监测任务的基础性工作,对于准确掌握我市居民收支状况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、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县区人民政府,毛集实验区、高新区、经开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确保大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。市发展改革、统计、公安、民政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住房城乡建设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医保等有关部门和单位,要加强沟通协调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全力支持配合。涉及调查任务的乡镇(街道)、村居(社区)要积极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,如实填报调查资料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、有序、扎实推进。
(二)依法依规实施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、安徽调查总队要求,坚持实事求是,依法依规调查,严禁弄虚作假,确保样本随机性和代表性,保证调查数据质量。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精心组织业务培训,通过现场教学和实地督导等多种方式,确保统计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方案要求。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,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,确保各环节工作科学规范。要通过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和住户调查工作宣传,增强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,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,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调查对象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,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。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,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。
(三)推广电子记账。在确保样本代表性和记账质量的前提下,扎实推进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,各县区要采取积极措施,对具备电子记账能力的调查户,做到应开尽开,扎实做好电子记账培训与跟踪辅导,全面提高电子记账普及率和质量,坚决杜绝为提高电子记账率而随意换户或违规代记账等行为。
(四)抓好疫情防控。各县区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,严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调查工作。开展现场抽样调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,保护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人身安全。要坚持底线思维,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制定工作预案,密切关注本地疫情动态,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统计调查机构请示报告。
2022年2月17日